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非法牟利将被严肃处理

26.10.2017  10:07

  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近期,发现有人在微信中发布公租房相关政策的虚假信息并以代办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严重扰乱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侵犯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住房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该中心就申请租赁型保障房事项再次作出说明。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时: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⑵、持有西安市四区三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⑶、非西安市户籍的需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⑴、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或受理单;⑶、婚姻证明;⑷、收入证明;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表示,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投诉咨询电话: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电话:8761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