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出租”走公交道吃罚单

18.08.2015  07:25
核心提示: 根据西安市政府推广新能源车辆的相关规定,电动出租车随时可走公交专用道。昨日,电动出租车司机赵先生却从网上查询到自己有3个“使用专用车道”的违章。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首席记者赵丽莉实习生王未) 根据 西安 市政府推广新能源车辆的相关规定,电动出租车随时可走公交专用道。昨日,电动出租车司机赵先生却从网上查询到自己有3个“使用专用车道”的违章。

昨日,陕AU45××号电动出租车司机赵先生通过交通违章查询平台,查询发现自己有三个“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违章,每个罚款100元。记者从其提供的“违章罚款单”上看到,违章时间和地点分别是7月21日在劳动南路丰庆路十字至丰庆路桃园路十字,8月4日在长安中路与小寨路十字,另一个也是在小寨十字。“今年6月19日纯电动出租车发车那天,现场相关领导在讲话中说电动出租车可以走公交专用道,当晚的电视新闻和第二天的报纸等媒体也都对此进行了报道。我们车队好几个人都有这种违章,大家都说,当时电动车上路时的政策之一就是可以走公交专用道,所以我也不确定,想求证一下。”赵先生说。

记者从西安市政府2014年9月18日发出的《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上看到,“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建委、市房管局、西安城投集团等,各区县、开发区)。该政策从2013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通知还明确指出,”本政策由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各相关部门解释,并由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记者另外从今年6月20日相关新闻媒体报道中也查询到了相应内容称,“按照政府推广新能源车辆的相关规定,电动出租车不但能免交购置税,而且可享受两小时免费停车,随时可走公交专用道。”对此,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说,由于当前对纯电动出租车行驶公交专用车道还没有一个法规性的东西,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涉及到的部门也比较多,交警目前在执法过程中只能依据“大法”。个别因走公交专用道被处罚的纯电动车司机,到交警部门可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