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前女友5天求重归于好 男子一审获刑10个月

28.12.2014  12:07

  为了让分手数月的女友与自己和好,冯某强行把准备上班的前女友带到租住的小旅馆,非法限制自由长达5天。虽然得到了“和好”的“承诺”,但等待他的是10个月的刑期。

  2012年,冯某与女孩小琦(化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因矛盾于2013年11月分手。未央区检察院指控称,今年3月16日上午7时,为了能和小琦重归于好,冯某在康复路北口将小琦强行带至自己租住在未央区的一个小旅馆里。他通过不让小琦给家人打电话等手段限制其自由,胁迫她与自己重归于好。

  3月21日早上,在小琦家人通过短信同意两人“和好”后,冯某才让小琦离开。当日,冯某被警方抓获。8月20日,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冯某提起公诉。

  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冯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日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