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代办信用卡 收卡后私自激活盗刷

06.08.2017  17:04

用假行驶证、假收入证明给他人代办信用卡不说,还私自激活客户的信用卡并盗刷。近日,冒用信用卡户主消费、套现3万余元的李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3年4个月。

2016年8月底,两名女子到公安西安灞桥分局席王派出所报案。一女子称,2015年6月,她在微信上认识一男子,对方在朋友圈发办理信用卡的信息。过了几个月,朋友小唐想办信用卡,她就要了男子电话给了小唐。按照男子的要求,小唐到灞桥区某小区该男子办公的地方,交了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填了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后来,有人带她到未央区一家超市门口,让她穿了超市员工的衣服照相,结束后,她回了山西老家,但一直没有收到信用卡。

2016年5月,小唐接到银行电话,称其信用卡消费了1万元逾期未还。她说没有收到卡,银行建议她报警。到了同年8月,银行又催款说她欠了7000余元,她就给介绍认识该男子的朋友打电话,朋友联系男子后,说对方领了她的信用卡并使用了,于是她和朋友就报了警。

在她们的带领下,民警当天在该小区抓获嫌疑人李某,并在其身上查获了户名为他人的5张信用卡,但未见给小唐办卡的男子。次日警方决定立案侦查,并通知了被冒名盗刷信用卡的5名被害人。

灞桥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8月,李某在灞桥区某小区张某(另案处理)经营的一家电子科技公司工作期间,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收入证明、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帮人代办银行信用卡,并收取相应的报酬。在此期间,该公司分别为雷某等5人申领了5张信用卡。李某收到并激活了这5张信用卡,冒用信用卡户主名义消费套现36916元。近日,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处罚金2万元,并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

编辑:靳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