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局重申廉洁纪律签订“八不准”承诺书

24.09.2015  07:50

略阳局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公职人员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营利活动的清理工作,与全局25个科、所、局属事业单位140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八不准”承诺书,严格要求公职人员不准以独资、合资、合股、入股、受聘、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活动,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从事与国土资源工作有关联的中介服务、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不准在辞去公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裴惠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