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划定汉江河段砂石可采砂区禁采区和禁采期

18.05.2015  01:10
      5月上旬,白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布《关于汉江砂石白河县境内可开采区、禁开采区,禁采期的公告》(简称《公告》),划分汉江白河县境内河道砂石可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期。

      《公告》设定了汉江河道砂石开采的“高压线”。禁采区主要是对县城防洪工程、水文设施、电站、码头和G316国道改线桥墩、铁路桥涵等区域工程的保护。每年6月1日至10月15日,是汉江砂石料禁止开采期。可开采区域必须完善相关手续,经许可后根据指定河段按章作业。发现有乱开滥采行为的,责令停工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汉江航道安全、行洪畅通、水质达标。(白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