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边偷捕白鹭后续 相关部门加强巡逻排查捕鸟者

25.09.2014  13:40

近日,媒体报道了有人在渭河边偷捕水鸟一事,宝鸡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得知此事后,已加强了对金渭湖周边一带的巡逻,正在尽力排查捕鸟者,并呼吁市民不要在河道内捕鱼,保护水鸟的生存空间。

宝鸡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站长郭海告诉记者,9月19日接到市民举报后,他们当晚看到了网上的照片,可以确认被猎捕的水鸟是一只小白鹭,通常简称为白鹭, 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从2004年管理站开始观测金渭湖以来,第一次发生非法猎捕水 鸟的事件,偷捕者的行为非常恶劣。

偷捕事件发生后,管理站从9月20日起加派人手巡护金渭湖沿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每年的三四月到九月,都是野生动物的繁殖季节。正在成长的水鸟在 这几个月里练习飞行、觅食,直到具备了必要的生存技能,所以这个时间段是禁猎期。即使金渭湖尚未被划定为禁猎区,偷捕依然是破坏生态平衡的非法行为。”郭 海介绍道,这片水域由宝鸡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森林公安局、金渭湖河道管理处等多个部门共同监管,包括对金渭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日常观测,发现下河捕鱼 的市民及时劝退,以排除安全隐患。通过不定期巡逻,尽量避免野生动物受到人为伤害,但仍有不法分子钻空子,可以说是防不胜防。

据了解,近几年金渭湖及周边的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吸引了大白鹭、小白鹭、苍鹭等20多种水鸟停留、觅食,它们以水中的小鱼小虾为食,市民下河捕鱼不仅是和水鸟抢食,也让水鸟的栖息地岌岌可危。

昨日,宝鸡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全局就此事召开了专题会,全员出动在金渭湖周边巡逻,并已与事发地所属辖区渭滨区森林派出所联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此外,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也将通过排查寻找两名捕鸟者,希望市民提供有效线索,早日将偷捕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