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2%的国土面积"贡献"了20%的全国土壤流失量

07.04.2017  09:52

陕西省以2%的国土面积“贡献”了20%的全国土壤流失量。4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执法检查工作。

据省水利厅介绍,我省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60%处在严重的水土流失区,土壤流失总量占到全国的1/5,其中陕北是黄河多沙粗沙主要来源区,年均入黄泥沙量占到黄河三门峡以上多年平均输沙量的一半,是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加快我省水保生态建设,对于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缓减下游地区防洪减灾压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中,我省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地方政府行政干预水土保持执法行为仍然存在。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些市县政府行政干预导致了地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以到位。某些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成立项目协调办,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包大揽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领导批条子打招呼,要求手续从简,规费全免;一些重点工程进入“绿色”通道,既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也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还不让监督执法人员进场检查,使基层监督机构无法顺畅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对人为水土流失的有效监控。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姚引良表示,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仍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范围广,强度大,类型多,总体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2.18万平方公里,以2%的国土面积“贡献”了20%的全国土壤流失量。因而既要解决历史旧帐,又要不添发展新帐,只有实行最严格的法治,才能为水土保持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

姚引良要求,要通过检查,找到影响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矛盾切实可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