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召开《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

21.12.2015  12:02

      12月18日上午,为了做好《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在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省人大法制委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六位法律方面专家,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专题论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出席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屈方方主持会议并讲话。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认为,修订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立法法精神,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从条例的体例结构、适用范围、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已基本成熟。同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后,屈方方表示,省地方立法条例是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今天各位专家从专业角度,并结合多年来参与省人大立法活动的经验,谈了很多很有价值的意见,法制委将在修改完善时认真进行研究吸纳。一些具体工作方法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将在修改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规程、立法技术规范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以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中予以解决。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