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督导工作会议

15.03.2016  10:34
 

  近日,省公安厅召开督导工作会议,厅四个督导组分别就全国“两会”安保及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督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治安局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各督导组的工作汇报后,曾岚对督导组的工作情况及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督导组紧紧围绕厅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为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就进一步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曾岚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的形势,特别是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关键之年,各督导组要紧紧围绕厅党委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督导工作,紧扣全国“两会”安保、深化公安改革、“十项重点工作”、社会面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把督导工作作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抓住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基层公安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打好主动仗,不折不扣地将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要加强督导报告制度,将基层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鲜活经验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总结研判,及时向厅党委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四是要加快建立完善各项督导工作制度,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等综合部门要加大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督导工作机制,使督导工作内容更具体,任务更明确,年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同时要加强与治安、刑侦等警种部门的协作配合,丰富督导工作形式,注重督导结果运用,通过定期通报、宣树典型、督促整改等方法,认真总结督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生问题的要批评追责,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厅内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督导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督导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厅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规则,加强组织协调,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研究室要将公安中心工作的内容细化、分解,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提高基层实战和应用水平,为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参考;指挥中心要针对督导工作的特殊性,不断加大动态情况掌握及信息报送工作;警务保障部要在经费、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