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30.05.2018  09:43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5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翟四虎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水岐作了关于任命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主任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主任会议认为,依法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人事安排意见,有必要制定本办法的决定。草案对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情况下的提名主体和人选、表决方式、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等进行了规定。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此次修改共涉及46个条文,包括上位法修改后我省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16处、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需要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21处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治国作的关于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贯彻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增加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对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见义勇为行为举荐、申报制度,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合法权益保障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完善细化。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今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为599亿元。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受省政府委托,省住建厅厅长韩一兵作了说明。

受省政府委托,省气象局副局长杜毓龙作了关于陕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气象局副局长杜毓龙所作的关于我省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不断提升,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要努力构建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惠及民生的陕西气象现代化体系目标,以及确保目标实现将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的工作。

受省政府委托,省外办主任姚红娟作了关于我省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国际友城工作有效发挥资源优势,服务国家总体外交部署,拓展友城间交流合作领域,全方位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人民之间友好往来、促进陕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使友城工作在发展陕西与世界各国城市间友好关系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开幕会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胡明朗,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3位全国人大代表、9位省人大代表、22位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4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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