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9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陆治原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开端。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不断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久久为功的决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全省发展的竞争力。
胡和平强调,要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满足三秦人民优质公共文化服务需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拓展我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胡明朗、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财经咨询有关专家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