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下发《通知》,重申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规定,强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确保国庆中秋清廉过节。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重申强调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委关于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大吃大喝及潜入地下吃喝聚会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和协会、商会、学会经费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违规公车私用,不准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准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不健康活动,不准赌博、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通知》强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强化舆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持续发力加压,及早就“八严禁八不准”纪律要求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省有关要求,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各单位 机关纪委 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用狠劲、出实招,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将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专项整改工作,采取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细查隐形“四风”问题,对违反“八严禁八不准”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通知》还公布了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29-63914065、029-63914095,还可通过登录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贸促会、省盐务局网站“信访举报专栏”、“纪检举报”栏目进行网络及信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