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石泉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县委充分保障人大履职。 该县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会议和《决定》精神工作,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并对落实人大工作会议及《决定》精神情况进行督办。县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年机构改革中,县人大机关设立了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社会事务、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编制由原来的23人增加到26人,镇人大统一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能职责和2名专干编制,充分体现了人大权力机关的地位。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人大各工作机构领导成员。在近期人事调整中,县人大机关有3名干部交流到乡镇和部门任职,同时有3名政府部门局长调入人大机关任职,有4名镇人大主席转岗重用,新提拔任用人大主席4名。每个镇都落实了2名人大专干,县镇人大干部的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岗位安排都更趋合理,人大工作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人大干部的活力明显增强。县、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人员培训、代表活动等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主抓、“一府两院”支持、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人大依法主动作为。创新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新机制,研究制定并审议通过了《石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3个层次15类重大事项的范围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报告、备案重大事项的程序和责任追究的办法机制,今年依法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将G541二级公路改造石泉段项目建设所需县级配套资金2581万元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调整计划;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云雾山旅游开发议案的决议》,举全县之力推进云雾山旅游开发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研究起草并审议通过《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满意度测评办法》。在开展依法监督工作中,运用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会议审议、现场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注重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真正使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修订实施了《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议案,常委会重点进行任前资格审查、公信度考察、法律考试、供职报告、集体票决、依法任命,严把提名程序、法律素养、履职能力、品德操守审查关,真正使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代表信任、组织放心。研究制定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依法对县政府2名副县长、县公安局、发改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等9名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并限期整改,跟踪监督,切实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每名县级领导和镇、部门“一把手”都直接联系3至5名人大代表,经常联络走访,听取意见,采纳建议。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到各镇对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和履职培训。建立随时收集、交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长效机制,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石泉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的规定》,人代工委联合考核办、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通报和考核,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常委会每年通报表彰一批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工作先进单位。为代表履职、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安排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到各镇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安排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切实增强了人大工作活力,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
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和考核、管理。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每年下发对镇人大工作的考核办法,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今年镇人大主席座谈会还现场参观学习城关镇、池河镇人大办公室及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情况,指导镇人大加强人大办公室、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推广池河镇人大将代表按专业特长、意愿和区域分组,搭建代表联系、调研、知政、议政、问政“五个平台”,开展代表“五个一”活动“五联系”,每月28号代表接待日和日常群众点名代表接待、代表向选民承诺和述职等制度,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联系服务选民,收集社情民意,积极为民代言,化解矛盾纠纷,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陈泽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