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24.12.2014 12:3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月,按照中央要求,省委研究部署了全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分两个阶段进行清理,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出台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出台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3年底省委发布了第一阶段清理的决定,这次发布的《决定》是第二阶段的清理工作结果。经过两年的集中清理,摸清了省委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
省委高度重视第二阶段集中清理工作,省委书记赵正永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询问工作进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小燕全程指导、组织协调,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张会民督促督办,确保了清理工作按中央要求节点进行。省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以省委文件、省委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所有文件,查阅文件档案资料3万多件,建立文件目录3100多条,完成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
省委要求,凡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省委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决定对各自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清理,作出废止、宣布失效等相应处理。除省委批准变更密级或全文解密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因文件已经废止和宣布失效而擅自解密、降密或扩大阅读传达范围,其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仍按相关规定办理。非涉密文件除省委批准全文公开发布外,仍按内部文件管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发表或公开引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委文件,要在归档文件上做出准确标注,便于查档利用,以发挥留史资政作用。
省委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即时清理机制,并作为制定或修改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环节,做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间要求完成各自的集中清理任务。要把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将党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法规制度以及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和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全省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自觉性。要认真落实省委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纲要》,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4.12.201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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