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召开防洪救灾会议专题会议

27.07.2016  17:09
  7月26日下午,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防洪救灾工作的相关要求及省局领导相关指示精神,省局办公室组织直属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具体分管同志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汛期防洪救灾工作。会议由省局办公室副主任王荔萍主持。   会议传达了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以及省局领导对全省系统汛期防洪救灾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通报了全国及我省相关防汛抗洪工作情况,并从五个方面对全系统防洪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实行汛期安全情况日报制。 全省系统汛期实行24小时值守,每天向省局办公室书面报送本单位汛期安全情况。重大汛期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上报。 二是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流程、处置人员、具体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 三是加强办公区及生活区域汛期管理。 省局后勤中心等家属院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所管辖家属院汛期安全工作。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房屋质量、各种管道、线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地下室、地下停车库等部位要检查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立即整改完善。要立即购置防水沙袋等救灾抢险物资备用,筑牢楼道入口和地下车库“两道防线”,防止内涝和洪水倒灌等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职工安全教育。 系统各单位要专门召开汛期安全教育会议,教育和指导职工了解汛期安全自救常识,最大限度避免危险,如绕开严重积水地段,严防下水井盖漂浮和触电事件发生;汛期谨慎进山,避免泥石流,山洪等危害。 五是领导带头及时处置。 一旦出现停水、停电、洪涝等险情,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组织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如有必要,做好人员安全有序撤离和财产安全转移工作,确保系统内人员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