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法官做客省广播电台讲解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01.03.2016  11:53
        陕西法院网讯    2月26日,莲湖法院法官做客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节目,就今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接受访谈,接听听众热线电话,解答听众的相关法律问题。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同时,引导教育每一个家庭成员反对暴力、珍爱家庭、善待家人、履行好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在当天的节目中,该院法官从《反家庭暴力法》的三大亮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第一,“官不究,民不举”,一直是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对此,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即反家庭暴力不再是所谓“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及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庭暴力法》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第二,公安机关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加害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的证据。第三,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内要做出裁定,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做出裁定,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

        法官还现场接听并答复了听众提出的反家暴方面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