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在略阳县进行调研
10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一行到略阳县就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调研。同时,对2013年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工作进行了抽查。汉中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黄仁军、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黄学军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略阳县法制办实地查看了《略阳县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等文件档案资料。
随后,在县纪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行政决策调研工作汇报会。略阳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康怀军略阳县行政决策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征求意见、工作进展情况,在推进该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汇报重点有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承办单位提交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承办单位在起草行政决策草案时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内容。
自2006年略阳县被确定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示范点以来,始终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打造法治政府为己任,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特别是将今年确立制度建设年,制定出台《略阳县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略阳县人民政府行政专用章管理办法》、《略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县政府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制度建设逐步趋于完善,为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研组对略阳县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略阳县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非常重视,认识到位,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省107个县区前列。特别指出略阳县政府法制办在人员少,承担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制定并出台了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希望继续总结经验,扎实工作,进一步挖掘一批“典型案例”,形成素材,扩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略阳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