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省消保委联合推进消费公益诉讼工作

24.08.2021  10:21

  本报讯(记者徐颖)记者从省保委获悉:省检察院和省消保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旨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包含消费者协会)可就有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或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严格依法执行有关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办理消费公益诉讼案件调查中遇到取证困难的,检察机关可给予必要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案件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收集、整理相关投诉材料等证据材料,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必要时双方可联合组织调查、收集证据等。

  《意见》指出,双方要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专人负责日常线索移送、文件传输、信息交换、重大案件通报等;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研讨案件中疑难问题和事项,共同推动消费公益诉讼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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