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全力保障应急管理体系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频发的严峻形势,省财政厅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及时理顺应急保障体制,全力保障各项应急资金需要,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协调,及时划转落实经费。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涉及整合9个部门和4个议事机构相关职能,经费剥离划转难度大,情况复杂,省财政厅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划转落实相关经费和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机构正常运转和发挥职能。同时,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价等,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助推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急事急办,坚决筑牢储备防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服务粮食企业,聚焦保供稳价,确保市场供应;紧急启动医药储备投放机制,督促储备企业加大市场采购和供应力度,确保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各类物资储备资金3.8亿元,确保粮油、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到位,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粮油消费需求,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是上下联动,确保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需求。今年我省遭遇多年未遇的暴雨天气,造成较大灾情。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应急管理等部门紧急拨付3500万元用于灾区抗洪抢险,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特大防汛资金1亿元,用于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抢险救援;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摸排,深入调研,赴财政部汇报我省受灾情况和灾后重建,争取中央财政灾后重建资金近24亿元,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统筹推进,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10.44亿元,支持我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储备体系建设。按照“补短板、防漏洞、强弱项”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覆盖所有地市,下达区县比例达到80%;严格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五是强化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医药食盐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管理延伸到资金使用终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类应急资金充分发挥效用,达到令人民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