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考评结果

13.04.2015  18:52

      2014年是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考核结果为咸阳市和渭南市以96.26分和93.84分被评为优秀;宝鸡市和西安市以89.36分和83.92分被评为良好;铜川市和杨凌示范区以77.64分和76.75分被评为达标。

      通报中指出,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对沿渭各市(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考核。通过各地共同努力,《三年行动方案》所确定的主要目标如期实现,渭河干流水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此次考核同时对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承担的治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西咸新区承担的3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在建,1个项目未开工;韩城市承担的5个项目全部完成。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