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

12.02.2015  12:01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适应环保新常态,2015年2月4日至5日,陕北督查中心邀请原西安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戚岳汉,就新《环保法》及环保部四个配套办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及环保部等五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的辅导培训。

  培训期间,全体干部结合督查工作实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既提升了环保法规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操作程序和规范,又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履职的动力,为依法高效开展环保督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