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司法局维护群众权益兑现整改承诺

07.11.2014  11:37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促发展、惠民生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实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兑现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众切实享受到法律阳光的温暖。

家住石泉县熨斗镇的黄某是名聋哑人,今年8月,黄某的丈夫张某在湖南省冷水江市打工时意外死亡,知道丈夫的死讯后,一家人没了主意,于是来到县司法局寻求帮助。由于黄某是聋哑人,交流起来十分困难,但按照法律程序,必须了解和征求本人真实意见,为解决这个难题,工作人员想出将询问事项写在纸上,拿给黄某看,由黄某用文字回答的办法来了解情况。通过交流,得知黄某想请父亲前往湖南处理丈夫后事,不知道需要办理哪些证明。工作人员告知她可以申请委托公证,这样其父亲在处理索赔事宜时就有了法律依据。为避免黄某来回奔波,在审验了黄某的残疾证后,县司法局简化了审批程序,立即为其开具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函,免费办理了委托公证。

为切实推进法律援助优质高效发展,让这项民心工程深得民心,县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配齐队伍,简化法援程序,降低法援门槛,提升水平,明确专人负责接听“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网站开通在线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专门法律咨询客服,让群众的法律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确保每天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值班,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决群众法律问题,全力以赴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陕西某公司下岗职工袁朝美就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受益者。2013年6月至12月,该企业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陆续辞退职工,致使包括袁朝美在内的30余名工人失业在家,因为企业一直未给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停产期间也未落实相关待遇,被辞退的袁朝美因年纪大,无业可就,只能靠打零工度日。今年初,听说企业准备转让他人,30余名工人组织起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来到县司法局上访,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接访后,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成了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援助律师指派工作。考虑到30位职工进公司的时间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待遇不同,为弄清每个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准确数字,司法局专门召开了案件讨论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形成一人一档、一案一档,并对每个案件办理情况和进度进行跟踪监管,切实抓好援助工作的落实。经过多方努力,县司法局联系人社局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劳动仲裁,参加仲裁的31人中,22人由县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拿到补偿金,有9人因为超龄等原因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不予受理,这9人中有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给予解聘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和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的项目,其中3人一审调解,袁朝美一案,通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合议庭作出了合议,决定判处给予袁朝美12111元的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金。9月15日,拿到县人民法院判决书的下岗职工袁朝美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向司法局送上一面写着“维护弱势权益,为民伸张正义”的锦旗,感谢帮她讨回了拖欠近两年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司法局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07件,其中民事案件 197 件,刑事案件 10 件,涉及当事人 215 名,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兑现了“应援尽援,维护弱者权益”的承诺。(郭健)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