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禁止学校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

21.06.2018  01:48
核心提示: 省教育厅6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禁止学校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

三秦 都市报—— 三秦网 讯(记者  张彦刚)省教育厅6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禁止学校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

省教育厅明确,学籍记录学生基础信息,反映学生教育轨迹,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困难资助、考试招生的重要基础信息。各地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严肃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情况,对属于违规招生和起始年级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无学籍问题,倒查追责;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和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

同时要求, 建立学籍时进行省内查重,对问题学籍要及时提供佐证材料或作删除处理,严禁将省内查重未通过的问题学籍上交处理。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督促学校加快处理,避免影响学生考试升学,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省教育厅将把各市(区)当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并对违规招生和建立学籍问题进行通报。

省教育厅要求,市(区)、县要在中考前采取适当方式,提醒初三毕业生及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给当地中考录取线以下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接受其他类型教育。

将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学籍管理问题线索,重点治理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对于查实的违规问题,既要追究学校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将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