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违规私设小金库牵连书记 汉中半年追责72人
17.08.2016 11:35
本文来源: 陕西网
西乡县马鞍堰灌溉管理局原局长私设小金库,该局党支部书记薛文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检组长王亮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陕西省汉中市纪委近日相继通报多起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的典型案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用“清单”固化“两个责任”具体内容,实行清单式明责、清单式管理、清单式考核。年初,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清单式责任书,立下履职“军令状”。出台责任追究办法,界定了党委、纪委51种应被追责情形,并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6月初,在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中,该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集体约谈11个县区纪委书记和部分市直部门纪检组长,要求对照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此次检查中,共对4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区纪委书记71人,提醒谈话15人。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市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的72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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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16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