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科技工委 省科技厅传达学习全国两院院士大会精神和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6月4日上午,省委科技工委 省科技厅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马治国教授就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学习胡和平刘国中同志在全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暨整改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传达省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并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学习《陕西省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的通知》,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网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南绿色循环发展、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关中协同创新发展等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赵岩主持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刚刚召开的全国两院院士大会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国科技界的一次盛会。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高度,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发展大势,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经验启示,分析了当前科技在视野格局、创新能力、资源配置、体制政策等方面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突出问题,就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作出重要部署。
会议强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挖掘好、利用好、滋养好陕西的科技资源”的要求,以全球化视野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要充分认清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要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牢牢掌握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摆脱跟着别人后面跑、受制于人的局面。坚决破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优化和强化技术创新体系设计,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激情和活力,要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健全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潜能。
马治国教授从《条例》修改的背景、修改的总体思路与体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及亮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辅导解读。《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由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立足我省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对经济支撑不足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着力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发挥市场作用、着力激发科技人员内在动力、着力盘活陕西特色优势科技资源等作用,对我省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做了重要补充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为接地气、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科研人员期待、更具有制度效力。
赵岩、兰新哲、史高岭、林黎明、赵怀斌、郭杰等同志分别结合近期参加相关会议,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初步学习体会和分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赵岩最后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委厅领导要带头,以上率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强化一岗双责和表率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督导检查。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制度规章,提升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三个转变”和“四抓一转”,要从思维、工作和组织方式进行转变,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特别是要全面落实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动我省科技体制的改革。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科技对经济、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规划安排科技创新提升计划。
工委委员、委厅领导,陕西科技控股集团、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省技术转移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