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公租房提高租金 困难户买不起也租不起

08.02.2015  21:15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作为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租金和运行方式的变更都牵动着困难群众的神经。2月6日,麟游县有群众向华商报反映,该县提高租金,鼓励群众购买公租房,让群众陷入买不起与租不起的两难境地。

  房租涨价 买不起也租不起

  当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陕西麟游县居民吴女士家中,她现在与一家4口人租住在县城一简陋简陋的民房内,做饭、睡觉都在这一间不足20平米的房子内进行,房间内也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房内温度与室外温度几乎没有差异,显得格外寒冷。吴女士说,她租这间民房已经5年,平时与爱人在县城给人打零工,收入不高也不稳定。

  得知政府要建设公租房,吴女士一家终于有了盼头,她们希望与其它城市一样,支付着较低的租金,能享受舒适的公租房,为此吴女士奔波了2年时间,终于在2014年9月26日通过公开摇号,申请上了位于该县东大街粮站公租房项目的一套面积为52㎡房子。“摇号时,有关部门曾公示每年的租金为3600元,2015年2月5日前入住。”吴女士说,2月5日自己去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时,工作人员说租金为每年4600元,建议以每平米2079元的价格购买这套房子。

  “以目前家庭收入来说,租金都交不起,更别谈花近10万元买下这套房子了。”吴女士感叹又是空欢喜一起。

  与吴女士同样买不起、租不起的居民大约有近百位,居民李师傅说,以前没有听说过公租房可以买卖,不知是否合法,令自己更担忧的是如果这次放弃,5年内就没有资格申请公租房。

  住房保障中心称 公租房买卖合法 租金获物价部门审批

  麟游县住房保障中心一名负责人向华商报介绍,今年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863户,经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无异议的702户全部参与摇号,房源为县城东大街粮站廉租住房小区1—6号楼438套,公租房是在遵循住户自愿的前提下,部分房屋执行产权共享政策,个人购买90%的产权份额,国家占10%的产权份额。

  “目前制定的公租房房租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的房租,并且租金都是在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的。”这名负责人说。她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居民的理解,吴女士说现在的租金确实是和商品房租金无明显差异,那么作为国家保障性住房,有各种政府补贴,租金应该要比市场价更低。

  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各县区在满足租赁保障且房源供应量充足的前提下,可拿出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共有产权,也可按照承租人自愿的原则,对其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共有产权,用于缓解建设资金筹措压力,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所以麟游县出售公租房合法。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反映租金过高的问题,居民可以市住建部门投诉,住建部门根据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记者丁瑜 实习生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