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积极推动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06.07.2015 17:3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厅起草的《陕西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以陕办字〔2015〕23号文件下发各市各部门。
省财政厅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征求各市区政府意见,并根据各市推荐情况,在开展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蓝田县、户县、印台区、太白县、麟游县、武功县、旬邑县、大荔县、合阳县、镇巴县、略阳县、紫阳县、汉滨区、山阳县、柞水县、延川县、富县、神木县、子洲县、韩城市等2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在明确试点县的同时,对省级相关厅局和市县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要求省级相关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业务,谋划和制定具体整合措施,在政策制定上积极为试点县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行业指导;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在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制定等方面突出支持试点县;积极稳妥地将相关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逐步向试点县下放,支持试点县开展工作。各厅局整合措施于7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二是要求各设区市统筹整合市本级相关涉农资金,积极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指导和推动试点县开展工作。及时通知并组织所属试点县依据《方案》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编制试点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备案。三是要求试点县要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以规划整合、板块整合、区域整合、项目整合等方式,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目前,相关厅局和市县正在认真制定具体措施,编制试点实施方案。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厅局、市、县上报的整合措施和方案,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沟通、交流,不断完善试点县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试点县区开展工作。并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面推动我省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6.07.2015 17:36
故
事
陕西艺术幼儿园新学期伊始全员开展内控培训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工作安排,财政厅
大荔县财政局建议提案办复工作接地气、出实招
2016年,财政厅
旬邑县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为完整地反映我县政府资产、负债、收支等财务状况,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