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工商局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23.10.2014  11:05

近年来,千阳县工商局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以规范执法资格、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构筑多元化执法监督体系等措施为手段,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组织开展了陕西省换发执法证资格考试工作,两次考试,全系统执法人员平均成绩均在90分以上。按照陕西省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部署,对局系统36名执法人员电子信息进行了核对。三是根据河南省工商局安排,向36执法人员颁发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规范。

二是梳理执法依据,修订岗位职责。 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对545件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结合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配置,在今年7月份组织修订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印发《关于修订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将各项行政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执法岗位,明确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同时,将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以及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等信息在对外网站上公布,制作执法岗位桌牌,公示岗位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严格执行省工商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办法》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实施办法》等执法监督制度,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立销案及结案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等16个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立案、管辖、检查、调查、核审、处罚告知、听证、处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四是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遵循省工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平等对待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相同的法律依据,作出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基本一致的处罚决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规范使用处罚文书,系统各办案机构在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六种办案文书中记录、体现自由裁量内容。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工商局要求,组织系统法制机构自查行政处罚案件329件,抽查处罚案件40个,通过自查和检查,系统各单位认真规 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一起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五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消除工商机关与相对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矛盾冲突的方法,是提高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该局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要求讲清三理。首先讲事理。案件事实表述以调查证据为基础,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展开,保证案件事实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其次讲法理。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着手阐明理由,客观分析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质,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定性。第三讲情理。在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主观意图、手段、社会后果做出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对从轻或减轻、从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从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到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