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积极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

22.10.2014  10:37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省政府专门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陕政发〔2012〕48号),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我局为贯彻执行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年初即要求各单位制订好职工休假计划,局领导亲自带头,各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合理调配人员休假。截至10月15日,我局干部职工已休假人员比例近80%,完成休假人员的比例为近三年同期以来最高的,部分单位的干部职工已全部休完假,较好地维护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合法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