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放管服”、规范培训管理,筑牢核安全群众基础

19.03.2017  21:36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7年3月4日-5日在咸阳市主持召开了“陕西国环辐射防护安全监测服务中心申请陕西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机构资质评估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环保厅、省辐射站、省核安全辐射协会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邀请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业领域涉及核与辐射安全行政管理、教育与培训、核物理、辐射防护与检测、核技术应用(放射卫生、工业探伤、石油测井等)。

      中心安排布置本次评估工作时强调:本次资质评估是我省首次依据国务院条例、环保部令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机构的资质评估,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评估,而是省环保厅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力举措,必须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公正评估。评估项目负责人会前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并组织专家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部令 第18号)、《陕西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管理办法》(陕环办发〔2014〕107号),以及《辐射安全培训规定》(GB 11924-89)相关要求,制定了《陕西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机构资质评估方案》,以及《陕西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机构评估标准》。

      评估专家与参会单位代表到达现场认真听取申请培训机构的汇报介绍,对培训机构的办公、理论教学与实训场所,辐射监测仪器与防护器材、多媒体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培训教材、教学计划、培训题库等四大类11项进行现场核实、交流讨论和评议,现场打分、统计,形成评估结论,并提出评估建议与要求。

      本次资质评估是我省首次依据国务院条例、环保部令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机构的资质评估,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有力举措,将我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规范管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可实现对全省辐射工作人员无死角全覆盖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形成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氛围,为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