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选派“第一书记”助力精准扶贫

01.07.2015  10:35
 

  紫阳县为61个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以来,在促进贫困村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助推贫困村摘穷帽、拔穷根、挪穷窝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准识别,选准“第一书记”。紫阳县委采取干部自愿申请为主、单位推荐为辅的方式自下而上提出“第一书记”初步人选。为确保在个人申请和单位申报时能做到“量体裁衣”,县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局把全县61个精准扶贫的基本情况、三年脱贫目标提前发到全县85个县直部门,让广大党员干部提前熟知工作内容,准确把握,确保申报对象能“有的放矢”。县委从推荐的143名干部中择优选取61名有大局意识、熟悉农村工作、综合能力较强、能吃苦、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干部担任61个精准扶贫村“第一书记”。

  精准定位,明确“第一书记”职责。为确保“第一书记”职责定位准、方向明,县委开出了“第一书记”六项工作清单,即:扶强一个好书记、建设一支好队伍、谋划一个好思路、找准一个好项目、完善一套好制度、营造一个好环境。在“抓班子、抓发展、抓稳定”责任的同时,突出“抓扶贫”职责,要求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面摸清任职村发展现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做到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套帮扶措施,在3年任期内实现“政策落实好、产业发展好、组织建设好、民主管理好、和谐稳定好”的脱贫目标。一年来,61名“第一书记”为贫困村争取民生项目183个,办实事458件,整顿村级班子21个,调整班子成员26人,新发展产业园10000亩,帮助1200名村民找到就业岗位。

  健全机制,严格“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县委坚持“工作从严、保障从优”,从日常管理、待遇保障、绩效考核三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确保“第一书记”一心一意驻村抓帮扶。一是建立日常管理机制。规定“第一书记”必须吃住在村,每年在村工作不得少于220天,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第一书记”工作实行全天纪实,县委每季度实地督查一次“第一书记”所在贫困村工作进度,每半年点评通报一次。二是建立驻村保障机制。明确规定“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村,脱离原单位业务,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保持不变,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补“第一书记”,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三是建立建立“双满意”评价机制,县委除按照精准扶贫指标考核“显绩”外,更注重考核“潜绩”,每月由县民调中心对“第一书记”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电话抽查,年终汇总,把“第一书记”的群众“双满意”率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晋级、选拔使用、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群众“双满意”率占“第一书记”年度考核总分的20%;年度“双满意”率低于80%的“第一书记”,其考核不得进入优秀等次,拟提拔考察时,暂缓使用;低于60%的,不享受“第一书记”驻村奖补资金。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