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多次入户盗窃 终被处以刑罚

20.10.2015  06:18

近日,由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詹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宣判,县法院以詹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年仅26岁的詹某是紫阳县某镇一无业游民,詹某见张某家境尚可、楼顶门经常不关且对张家室内环境熟悉,便意欲实施盗窃。2014年12月一天凌晨,詹某从自家楼顶进入张某家楼顶,为避免走路发出声音,詹某将拖鞋脱在张某家楼顶,赤脚潜入张家二楼卧室,从卧室柜子抽屉内窃取现金3000元;初次盗窃便尝到甜头的詹某不知悔改,反而将其作为谋生的手段。后詹某又三次用同样的方法分别在张某家二楼卧室抽屉内盗取现金1400元、200元、3000元。2015年3月10日凌晨3时许,贼心不改的詹某再次窜至张某家卧室实施盗窃时被张某妻子成某发觉,成某随即报警。等待詹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机关提醒市民,一定要加强防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平时休息时要锁好门窗并反锁,提防小偷进入室内,一旦小偷进入,不要和小偷发生正面冲突,以免小偷狗急跳墙做出伤人的过激行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报警。

(作者: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程国霜  陈高新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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