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催生新思路,新变化孕育新希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也出现一系列新情况,特别是房地产业发展减速下行,建设项目投资明显下降,要求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好发展的协同性、平衡点,加快住房城乡建设转型升级。
一、适应新常态经济增长换挡调速的要求,着力加大宏观调控引导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增速适度回落是经济新常态的基本特征。近年来,房地产业因需求变迁、区域分割、城市发展、企业分化等因素影响,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仍没有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其位、谋其政,善于谋划,敢于说话,深入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着力加大引导调控力度,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一是深化政策调控;二是强化风险研判;三是推动转型发展。要主动作为,适应房地产经营业态走向多元化的必然趋势,着力转变发展模式,积极鼓励引导旅游地产、文化地产、养老地产等组合开发,推动房地产企业由单一产权向多元产权转变,大力培育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新主体、新业务,规范房屋中介等经纪机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效益。
二、适应新常态科技创新驱动的要求,着力推动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
新常态经济是创新驱动的经济。建筑业是创造生产设施的行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大,对就业吸纳能力强,对先进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当前建筑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找准转型升级的着力点,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加快建筑业发展步伐。一是完善规范标准体系;二是加快转变建造方式;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是建筑业未来发展的趋势。要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绿色建材、绿色建造技术等推广应用,在公益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按一星级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引领绿色建造规模化、整体化发展。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扩大农村太阳能采暖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全面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和全装修。
三、适应新常态更重发展质量效益的要求,着力加强行业薄弱环节建设,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速度趋缓必然要求质量提高。要正确处理速度和质量、力度和节奏等关系,坚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效益。一是坚持高标准规划;二是着力塑造建筑特色;三是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四是推进城市生态绿化;五是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六是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要建成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招标投标、资质升级等方面提高企业诚信结果运用比重,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适应新常态包容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着力保障住有所居,努力消除城乡和城镇内部二元结构。
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新常态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住有所居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住房保障,着力解决好城乡居民的住房问题。一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在抓好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调方向、转投向、改重点,在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保证公平公正分配,扎扎实实提高入住率、减少空置率。二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统筹、一体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点。三是加快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要进一步加强改造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整村推进危窑危房改造。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干一片、成一片、不反复。要继续强化督导员制度,加大日常巡查、专项督察、观摩互查,严把规划、施工、验收各道关口,守住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底线,造福于民。
五、适应新常态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着力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激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活力。
市场决定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保证,住房城乡建设的活力必须通过落实改革进行释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三是深化建筑市场管理改革。四是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协调推进“人、地、钱、规、建、管”等新型城镇化配套改革,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确权颁证,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动力。
六、适应新常态对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着力强化系统自身建设,全力营造住房城乡建设良好发展环境。
新常态对人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要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眼于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住建系统自身建设,为住房城乡建设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要推动能力建设常态化。新常态需要新视野。二要推动依法治建常态化。三是推动队伍建设常态化。四是推动督察落实常态化。不落实就落空。执行落实是能力的体现、纪律的要求。要围绕住建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分工负责等工作机制,找准症结所在,深化调查研究,力求在重大关键环节和问题上取得突破。五是推动廉洁行政常态化。
住建行业涉及领域宽,掌握着一定的审批权限和不少资金项目,如果守不住廉洁这条“红线”,就容易出事,就会“摔跤”。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工程招投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干成事、不出事,推动工作良性发展,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