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一公司荣获市级“创文工作先进单位”

16.06.2015  20:33

      经营一公司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经营一公司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具体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司的创文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下属东大街管理所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宽和物业公司、东升街管理所、东关管理所、建国路管理所获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宽和物业公司书记陈忠堂同志获碑林区创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经营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