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力争每年建成600个以上“绿色村屯”,着力打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精品村屯,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新载体、新平台。《广西“绿色村屯”建设标准和评选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全面部署了“绿色村屯”创建工作。目前,首批560个村屯已被命名为广西“绿色村屯”。
“绿色村屯”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绿色村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色环境、绿色建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4个方面。
在绿色环境方面,村屯应绿化的地方均要进行绿化,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古树名木与大树得到有效保护;环绕村屯的山体、河流沿岸等大环境绿化较好,形成环村林带和村内绿荫带。
村屯要建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基本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要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总体上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全部实现安全饮水,村容整洁卫生。
根据该办法,“绿色村屯”的创建,还要确保村屯历史文化得到较好挖掘、提炼和运用,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得到较好保护;历史文脉得到有效传承。建制村所在地的自然村建有村史室。
村屯规划要科学合理,采用本土建材、乡土办法及生态化措施整治村屯综合环境,新建、改扩建农房与建筑整治符合建筑卫生、安全要求,选择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的建筑图样,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协调;新建农房经济舒适,采用适用技术、本土建材和环保材料建设,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鼓励苗圃企业参与“村屯绿化”
广西鼓励苗圃企业通过参与绿化种苗招标、订单培育种苗、赊苗与捐赠苗木等多种方式参与“村屯绿化”活动,支持农村绿化和生态建设。
苗圃企业应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绿化种苗的招标采购,为“村屯绿化”活动提供合格种苗。苗圃企业可以按照需苗单位提出的要求定向培育种苗,可以以最低销售价为“村屯绿化”活动提供优质苗木,或先赊苗木后付款,还可以捐赠绿化苗木,将部分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为“村屯绿化”活动多作贡献。
参与“村屯绿化”活动的苗圃企业,将享受税费减免、保险拓展、项目倾斜、用地支持等优惠政策。对参与“村屯绿化”活动的苗圃企业所发生的苗木生产和供应、苗木捐赠等行为,将依法给予税收减免。相关部门在有关项目安排上也将重点向村屯绿化种苗招标中标苗圃企业倾斜。
在指导服务方面,将组织专家对苗圃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将积极与苗圃企业开展合作。同时,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行业门户网站,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合作平台,促进苗圃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
“绿色村屯”管理不善将被摘牌
“绿色村屯”创建要以群众自主、财政奖补的方式进行。“绿色村屯”创建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以改善环境、配套建设、适当改造、提升品位为主,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乡村建设、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和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整合各项资金和社会力量。
根据该办法,各县(市、区)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屯开展“绿色村屯”建设,并推荐5个左右的自然村参评自治区“绿色村屯”。经评选达到自治区级评选标准的,可命名为广西“绿色村屯”。
该办法明确,对获得广西“绿色村屯”称号的村屯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主要考核指标下降且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先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在全区通报。(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