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购机票遇诈骗起诉网购平台追踪 证据不足败诉

24.05.2017  18:11

  3月16日,华商报A06版报道了朱女士网购机票遇电信诈骗,被骗45000多元,起诉网购平台一事,近日,未央区法院一审判决朱女士败诉。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去哪儿网”是否对原告个人信息泄露负有违约责任。原告通过被告的网站购票,双方形成委托关系,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是掌握原告个人信息的唯一主体,亦不能证明原告个人信息由被告泄露。而被告在原告购票成功后,及时发送短信对原告进行了必要的提醒和告知。原告的损失是第三人实施诈骗造成的,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负有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记者 张成龙)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