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出台八条意见支持财源建设
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财源建设工作,优化财源结构,建立财源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耀州区出台了支持财源建设八条意见。
一是设立了总规模1000万元的财源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有重点骨干企业提产增效,鼓励企业依法纳税,吸引境外企业来耀投资建设,提升产业服务水平。二是鼓励区内重点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对新引进的为其提供主要原材料、主要配件、配套服务的区外生产或服务企业,在区内设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前三年分别按其当年上缴地方税收区级留成的30%、20%、10%予以奖励。三是鼓励规上企业增产扩销。3年内,区级纳税的煤炭、水泥企业在上年基础上,每增加1万吨产销量,奖励企业5000元。在耀的重点项目和财政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四是鼓励企业依法纳税。凡在区内注册并纳税一年以上的企业,年末税收贡献区级留成较上年净增5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5-50万元。五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区内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对符合转方式调结构条件的企业积极帮助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财政采取贴息、补贴、奖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支持区内能源消耗高、技术含量低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技术创新、实施产品升级。六是对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的财税贡献评估,当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七是大力提升住宿、餐饮、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三产服务水平。新建(改建)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旅游休闲、文化娱乐项目,达到限额以上标准,营运前三年分别按企业当年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80%、60%、30%的比例奖补。八是在年终财源建设考核中,对排名前十名的企业列为全年纳税大户予以表彰并给予2-5万元奖励。八条支持财源建设意见的出台,为促进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