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法院春节前夕涉民生案件执行效果好
05.02.2016 09:3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5月26日,郑某驾驶某物流公司所有的货车在乡村道路上将同村的杨某撞伤。经法院判决,郑某与该物流公司连带赔偿杨某40余万元。后郑某借故外出并销声匿迹,该物流公司也进行了变更登记,随后又采取注销的手段规避执行。见索赔无望,杨某遂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了解情况后,法院及时将变更后的公司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春节前夕,执行人员得到郑某回家过年的信息后,及时出击,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同时又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由于郑某家庭困难且与杨某同村,了解到物流公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某表示愿与两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郑某和物流公司方面主动向杨某赔偿13万元。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耀州区法院积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13件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订出执行计划,同时积极争取并落实特困就助基金15万元,节前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05.02.201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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