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开展各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复审工作

16.11.2015  14:03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按照《西安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各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市绿色文明办发【2015】2号)的相关要求,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定于11月上旬对各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审,以强化管理,巩固创建成果。

复审要求一是各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要在11月底前,按照《西安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复查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要素及“创绿”档案进行规整完善。二是各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要通过本单位的宣传栏、墙报、橱窗进行环保宣传,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的专题教育以营造良好的复查氛围。三是被命名后的绿色创建水平的整体提高和持续提升情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情况以及节能减排的开展情况作为汇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