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七旬老人欲离婚 法官上门来立案

29.04.2016  14:59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8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起诉状,原告是一位已经73岁高龄的老人,她委托自己的儿子欲起诉离婚。据了解,该老人系二婚,40岁时和现在老伴结婚过日子,已经共同生活30多年。三年前老人因为高血压等病导致瘫痪在床,为了更好地照顾母亲,老人的儿子将其接回自己家中生活。现因老人身体缘故,同时双方子女沟通上也有碍,老人觉得无法与老伴继续生活,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根据立案登记要求,为确认离婚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考虑到老人身体情况,阎良法院决定启动司法绿色服务通道,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立案庭干警携带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来到了老人家中,向老人详细讲解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规定,同时做了相关笔录,现场为老人办理了全部立案手续,热情的态度和便捷的服务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称赞。

        这已经是阎良法院立案庭2016年第四次为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于这些行动不便、年事已高的当事人,阎良法院在立案环节始终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服务,用尽可能便捷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用法官的多跑腿换来老百姓的少跑路,真正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