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劳动争议起纠纷 释明利害促执行

30.11.2015  12:23
        陕西法院网讯  “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谢谢你们为我主持了公道!”  11月27日清晨,伴随着一阵阵鞭炮声,王芳(化名)在父亲的陪同下,怀着喜悦的心情向阎良法院送来了一面写有  “维护法律扬正气,无私扶助为弱者”的锦旗,以表自己的感谢之情。

        王芳长期在一家网络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4年6月1日,该公司无故解雇了王芳,双方遂产生争议。因双方分歧较大,王芳申请劳动仲裁,可某网络公司对仲裁不服,又起诉至阎良法院进行审理,经一、二审后,某网络通信公司败诉,但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王芳无奈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网络公司支付各项损失四万余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

        阎良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某网络公司送达了执行文书,并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多次拒绝配合法官的执行工作。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当执行人员准备对某网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时,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迫于压力缴纳了全部案款四万余元。为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执行人员允许被执行人在一定时间内为申请人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地给被执行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释明其一意孤行的法律后果。终于,王芳的社保关系成功转出,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