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罪犯撤销缓刑
04.11.2014 18:03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1月6日,被告人吴高因故意伤害罪被蓝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但吴高在缓刑考验及社区矫正期间违反外出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教育学习,经三次警告仍不改正,后经蓝田县司法局提请撤销缓刑建议,蓝田法院经过审理,裁定撤销缓刑,对罪犯吴高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自今年8月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蓝田县政法机关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以来,蓝田法院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力度,对不遵守社区矫正制度的罪犯严格按照新《刑诉法》有关规定撤销缓刑,截止十月份已经对3名罪犯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何育坤)
本文来源: 法院
04.11.2014 18:03
西咸支队举行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队结业典礼
3月31日上午,消防网
西咸消防助力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消防预先验收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消防网
省厅第四考核组圆满完成铜川支队2017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月24日至26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