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西城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发布 系全国首个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

30.10.2014  11:55

  中社网讯 记者马崇静 10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正式发布《北京市西城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全国首个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

  根据该《标准》,街道须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并且至少成功创建1个全国性品牌社区(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国家安全社区、全国文明社区等)或3个北京市品牌社区(如北京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北京市“六型”社区、北京市地震安全社区等),才可以成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

  2014年1月份,西城区民政局向区科委申报了“可持续发展项目”——城市中心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创建研究,尝试通过综合减灾示范街道创建的试点研究,实现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任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达成了与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的委托合作意向,并确定由区民政局与中心共同承担《北京市西城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0月区民政局完成了《标准(草稿)》意见征求及修订完善工作。

  该《标准》在强调组织管理、风险评估、预案演练、宣传教育、设施装备、多元参与等社区减灾核心要素的同时,根据街道不同于社区的地位、性质和职能,突出了示范街道应呈现出的五个主要特点:一是突出街道服务统筹职能;二是强调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注重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四是突出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五是注重街道特色培养。

  

  附件:

  北京市西城区综合减灾示范街道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街道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

  2.街道至少成功创建1个全国性品牌社区(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国家安全社区、全国文明社区等)或3个北京市品牌社区(如北京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北京市“六型”社区、北京市地震安全社区等)。

  二、基本要素

  (一)组织管理

  1.成立街道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减轻、应急准备和紧急应对工作,建立或指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组织协调和任务落实工作。

  2.建立街道综合减灾工作制度,编制街道综合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商,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设施配备、社会参与、绩效评估等工作。

  3.综合防灾减灾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并获得上级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对各渠道筹集的综合防灾减灾资金管理严格,使用规范。

  (二)灾害风险评估

  1.科学评估和统筹管理辖区内各社区的灾害风险,针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风险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2.具有辖区内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结合隐患点治理的轻重缓急,制定可行性整改方案,每年对清单至少更新1次。

  3.具有辖区内老年人、儿童、孕妇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孤寡、重残等脆弱人员结对帮扶措施,每年对清单至少更新1次。

  4.定期向社区居民公示灾害风险排查结果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回应社区居民针对公示信息反馈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应急预案

  1.街道层面建立以总体应急预案为统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火灾防控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主体的预案体系。预案在职责分工上应明确到具体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在应对措施上应结合可能发生的不同情况提出全面、详细、可行的行动指令和内容,在启动标准、协调指挥、信息发布与报告、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等方面注重与上级预案、社区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每项预案每年应修订一次。

  2.街道层面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指挥、灾害预警、灾情收集和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演练效果评估,进行参与人员满意度调查,结合演练评估结果对预案修订完善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四)减灾设施和装备

  1.街道所辖每个社区有指定应急疏散点或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险点或应急避难场所设有信息指示牌告知居民应急疏散点或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及应急疏散、避险逃生路线,标明场所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各功能区分布等信息;在应急疏散点或应急避难场所内部或附近场所应储备与其安置能力相匹配的合适数量的食品、饮用水、棉衣被、照明灯、应急药品等基本生活和医疗用品;居民到指定应急疏散点或应急避难场所的步行时间应在30分钟之内。

  2.街道结合当地灾害风险类型、脆弱人群规模等实际情况,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水泵、铁锹、担架等救援工具;喇叭、对讲机、应急广播等通讯设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工具。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配备防灾减灾用品,如逃生绳、收音机、手电筒、口哨、灭火器、常用药品等。

  (五)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

  1.街道及其所辖社区建有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了志愿者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并实施志愿者招募、培训、演练等计划安排;

  2.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发展所需的资金、装备、场地等,能够得到较好保障;根据突发灾害应对的实际需要,辖区内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能够统一管理调度,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3.街道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职责,志愿者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应有作用。

  (六)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开展面向街道及其所辖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防灾减灾志愿者的知识技能培训。街道及其所辖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述培训。

  2.结合辖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防灾减灾需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活动。

  3.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等防灾减灾特定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参观体验等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吸引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广泛参与。

  (七)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1.辖区内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管理,主动实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支持街道及其所辖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防灾减灾活动。

  2.生产运营中使用储油罐、煤气罐、锅炉、有毒化学品等重要危险源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辖区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做好与周围社区居民的风险沟通,主动公开安全管理、风险防范和突发应对方法措施,解除社区居民安全疑虑。

  3.有条件的辖区单位与街道及其社区共建共享场地、人力、设备等防灾减灾资源,例如学校提供教室、操场、师资等资源,支持街道及其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的实际需要,辖区单位能够向周围社区居民开放单位应急疏散点和避险场所。

  (八)创建特色

  1.注重发挥辖区内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品牌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组织社区间交流学习,促进街道防灾减灾能力的均衡发展。

  2.在综合减灾工作部署和实施过程中,具有有效调动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的方式方法。

  3.在综合防灾减灾实践中,探索出行之有效地做好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的防灾减灾教育方法措施。

  4.充分利用街道网站、报刊杂志、微信微博、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指挥系统等载体和平台,开展日常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5.鼓励科学探索、安装、使用防灾减灾新型装备设施,促进街道防灾减灾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