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卫东、景海燕、徐杰、周杰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一案

22.05.2015  18:00
        陕西法院网讯    5月20日,榆林中院在清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卫东、景海燕、徐杰、周杰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亿余元,集资参与群众2013人。市、县公检法部门部分干警、受害群众、热心网民和其他社会公众共3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榆林中院院长雷建新带领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17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卫东、景海燕于2006年10月至2013年5月8日期间,在绥德县、米脂县、清涧县等处先后向2013人集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13笔,涉嫌金额达415316794元,已兑付本金168549868元,支付利息8343533.57元,尚未返还吸纳资金241140570.77元。被告人徐杰、周杰于2012年1月4日至2013年5月8日期间,在绥德县、米脂县、清涧县等处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2笔,涉嫌金额达387585386元,已兑付本金154621900元,支付利息8128733.57元,尚未返还吸纳资金涉224834752.43元。

        庭审中,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辩解,公诉人与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进行了辩论,阐明了各自观点。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天,由于旁听群众较多,审判庭无法容纳,榆林中院还专门在法庭外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同步直播庭审情况。庭审后,合议庭法官向群众发放了《旁听群众征询意见表》,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部分旁听群众表示,公开审理此类案件对他们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让大家明白了上当受骗的原因和过程,以后会引以为戒,不会再妄想不劳而获的美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