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6年果业、茶叶等五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农机(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做好果业、茶叶等五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机械化示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6〕18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果业、茶叶等五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及优势特色示范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
各市、县(名单见附件1)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提练总结,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依据上报省、市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计划任务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技术推广成效、机械引进情况(产地、名称、型号)以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二、规范验收
按照省局关于“县级主体实施、市级督导验收、省级重点抽查”的项目运行机制和评估验收要求,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监管主体,负责项目的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各市要成立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牵头、市级主管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家为成员的3-5人验收小组,依照年初各县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规范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按时上报
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市要以市局正式文件,以市为单位,将市、县两级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级验收报告等,一并于11月20日报送省农机推广站,同时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9—62822239
附:1、2016年果业、茶叶等五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装备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2、陕西省XXX项目验收情况报告书
userfiles/file/20161019095812.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