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19.01.2015  18:30

2014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西乡县公布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这是西乡县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要求的重要措施,意味着西乡县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自2014年6月份开展该项工作以来,西乡县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共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涉及行政执法部门36家,行政审批事项522项,通过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31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2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92项),在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县政府文件公布实施。同时,为确保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承办单位(明确到股室)、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各部门公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本文件公布内容为准,不得随意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整。各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须在201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

二是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公布的审批事项要加强规范管理,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制订公开办事条件、精简办事程序、兑现时效承诺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审批效能。要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订审批流程图,明确申请人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办理程序、审核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使审批事项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并将审批流程图在本部门网站和办公场所进行公开。

三是要求各部门(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也必须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方式规范运转、公开透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指导和规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限时办结,强化对审批环节的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县审改办、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审批。对发现的“目录”之外审批、刁难性审批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西乡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