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坚持案件回访,助力廉洁办案
近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带领干警深入该县桑园、沙河等镇,就该院侦办的几起渎职案件进行回访。在回访中,检察干警向当事人所在的村委、镇政府了解其得到从宽处理后的工作表现情况。通过与当事人进行谈心,重点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以及在工作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力所能能及的帮助。
此外,通过与涉案当事人进行面谈着重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语言粗暴现象;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办案和“吃、拿、卡、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请案件当事人填写了《案件回访调查表》和《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通过回访,了解到该院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无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和廉洁办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该院多年前就制定了《案件回访工作办法》,并健全了案件回访机制,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案件、不捕、不诉及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等七类案件,在案件办结后十日内,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回访,听取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及家属诉求,释法说理工作,努力消除误解,增进理解与信任,并以《案件回访调查表》和《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请案件当事人书面反馈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向受访者征求意见建议。纪检监察室建立案件回访工作台帐,逐案登记造册,对案件回访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在案件回访中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或存在不作为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录入干警执法档案。
近年来,该院一直坚持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对有可能引发上访苗头的,做到了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建立了矛盾预防机制。一次回访不能解决的案件,进行多次回访。对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尽量满足并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主动联系其他单位和部门一起商讨解决方案。对不合理诉求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通过办案回访机制,不仅达到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树立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方世华 编辑:肖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