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官:聆听晒谷场里的言谢声
老人之所以如此激动,源自2013年10月8日的一场飞来横祸,那天他在回家路上,由于居住地村道狭窄,当老人在骑车穿越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重型车辆刮碰,人重重地摔在地上,致使脑部被挫伤出血,情况危急。在被送院抢救治疗数月后,虽然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事故造成他左眼眶深深洼陷,行动不便。2014年4月,法院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审理,依法判决肇事车辆车主陈艳赔偿受害人董明清老人医疗费、颅骨修护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的90%即8.83万元,并由肇事车辆驾驶员刘海负连带清偿责任。后由于被告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几经波折索要无果后,同年6月,董明清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
案件受理后,我们对老人的诉求极为重视,担任承办法官的我对老人的痛苦更是感同身受。他的身体健遭受如此重创,还没有完全恢复,又是独自一人生活,能否先和解为老人及时拿回获得赔偿?为此,我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家庭及财产情况详细进行了解、查询,并对肇事车辆车主陈艳释理明发,希望她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通过我的努力劝说,她很快筹集了5万余元赔偿款,使我的一番努力没有白费。鉴于陈艳现阶段已再无力偿还的情形,能否从连带赔偿义务人刘海那里想想办法,以解老人的燃眉之急,于是通过多方查找,我联系到肇事车辆驾驶员刘海,并对其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成功从其银行账户中扣划了2万余元执行款并对其进行了教育。
经过三个月的焦灼等待,终于帮助董大爷拿到了案件款。我难掩兴奋之情,9月24日中午,我和同事们专程来到位于西乡县沙河镇河坎村的董大爷家中,看到他拖着病体还在晒谷场上辛苦劳作,我一边详细询问了老人的身体恢复情况和生活情况,一边现场替老人办理手续,将案件的执行款支票交到了老人手中,并嘱咐他要注意身体,争取早日恢复健康。
“无私为民记心间”是我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的座右铭,除了每天办好案件,还要经常下乡入户送法,执行工作不仅需要用行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理念,更要用心知百姓冷暖,切实为民服好务。通过这次紧张且圆满的执行,我感到能在金灿灿的丰收果实凝聚我的一分努力,再辛苦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