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送款上门送温暖 人民法官为人民

30.11.2015  09:59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27日,西乡法院茶镇法庭的法官干警驱车几十公里,前往西乡县白勉峡镇三岔河村一组,为一起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送去案件执行款5500元。

        2015年9月21日,茶镇法庭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余某某和被告陈某某(女)本是邻居,后两家因争夺房屋中间的一条大约3米宽,8米长的通道而发生矛盾,双方积怨甚深,后来发生冲突,原被告在通道里面厮打起来,原告是一名将近70岁的老汉,在厮打中被陈某某(女)咬伤小腿,造成一定程度的软组织挫伤,被告陈某某(女)也受了一点轻伤,后西乡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陈某某予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后原告余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费用合计15000余元,原告起诉之后,被告陈某某(女)亦提起了反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情绪激动,互相争吵,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法官竭力劝说双方,并邀请了当地的村干部对双方进行劝导,后来终于让这“水火不容”的两家人握手言和,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以下协议:1、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用5500元。2、被告撤回反诉。两家人的矛盾终于化解开了。

        法庭考虑到被告是将近70岁的老人,交通不便,便驱车几十公里来到了原被告的家中,当场向原告交付了案件款5500元和退还的诉讼费250元,并且再一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教育和劝导,原被告均表示他们会听从法官的劝告,处好邻里关系。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原告余某某握住我们的手说道:“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